乡城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乡城县位于四川省西部青藏高原东南缘,地处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南陲,横断山脉中北段,地跨东径99度22分—100度04分,北纬28度34分—29度39分,东邻稻城县,北接理塘县,西与巴塘、得荣县毗邻,南与云南省香格里拉县接壤。全县东西宽68.6公里,南北长120.7公里,幅员面积5007.78平方公里,辖三个片区工委,1镇11乡,51个村民委员会,130个村民小组。县治桑披镇,海拔2856米,距州府康定488公里,距省会成都860公里,距云南迪庆州州府所在地香格里拉222公里,距云南昆明930公里。乡城县距著名的“香格里拉”仅80余公里,距稻城“亚丁”80余华里,处于大理—丽江—中甸—乡城—稻城—理塘—康定这条黄金旅游线的中转站,集山水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于一体。乡城县历史悠久,具有丰富的康巴文化积淀,古老的民风民俗、悠久的宗教文化、独特的藏式建筑、粗犷豪放的民间歌舞和艳丽多彩的藏家服饰、星罗棋布的高山湖泊、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刀砍斧削的高山峡谷、绿草如茵的牧场、皑皑的雪峰、湍急的河流、“小江南”的田园风光,构成了乡城县奇异多彩的旅游景观。县内有藏传佛教派中除黑教以外的红、黄、花、白四大教派寺庙27座,其中,东藏最大的黄教寺庙之一桑披岭寺;独具一格的白色藏房;融合了藏、汉、纳西三大民族风格,在整个藏区独树一帜的乡城奇异的女式藏装-“疯装”,被称为“乡城三绝”。